原告黄**与被告牧童集团(广*)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8日以简易程序立案,由审判员徐林建于2022年4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柯**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祝**、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丛林穿越设施订购合同》以及《签收单》;2.判令被告退还货款602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以合同总价69万元为基数,按日1‰计付违约金给原告至付清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8年7月31日签订《丛林穿越设施订购合同》(以下简称订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丛林穿越设施,建设安装在清远市风景区,具体项目明细详见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原告共计支付了602000元货款给被告,但被告并未按合同要求履行验收手续,在被告完成安装后,项目被英德市安监局口头告知涉案货物存在安全隐患,对人体有伤害不...(本文书还有20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