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以穗天检刑诉〔2020〕z16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黎**、郭**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广**********指派检察员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邓**、黎**、郭**及辩护人袁**、程*、姚*、马*、刘**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广**********指控: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7号**房之自编号**a-**房)实际控制人王*纬,王*纬等人推出“e趣赢家csc合作销售”模块并上线运行,伙同同案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线下见面会等方式推广csc兼具销售、分配、返还、提现等功能,要求会员购买首单2200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的csc商品,实际上捆绑用户购买1个csc订单,该csc订单中包含3件特定商品,其中1件商品(标价约1300元)寄至该用户,2件商品(标价各1300元)委托平台销售;7日后,该用户可获2200元的本金收益外加利润差400元(平台扣佣及部分转积分后实际可得170元利润差,平台称之为流通收益)平台运行后,新会员需要通过扫描老会员二维码并完成首单2200元下单消费后才能加入csc;只有成为会员,才能在csc中推荐新会员会员抽取自己发展的下一级会员购买商品85元/单、再下一级会员购买商品51元/单的提成费用,形成**层以上...(本文书还有54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