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保定市力************与被告杨**、金。
凤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杨**、金*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保定市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杨**返还代偿款69,271.31元,支付违约金16,360元,以上合计101,991.31元;2.要求被告金*对上述代偿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保证;3.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2018年7月13日,被告杨**购得长安sc7169g5汽车一辆,车辆总价款91,000元。被告杨**按约定支付了其中...(本文书还有1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