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三星堆酒店(原金泰饭店)成立于1998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10月28日,广汉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1998年10月28日止,金泰饭店(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金3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其中实收资本3500万元”,附件《投入资本明细表》载明“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投入资本货币资金1694.22万元”。
2006年1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川府函(2006)215号《关于组建四川省锦*********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包括“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三星堆大酒店)”在内的125家宾馆饭店全部成建制划入锦弘集团,其国有产权全部移交锦弘集团。2006年12月,省纪委、锦弘集团组建工作筹备组、三星堆酒店签订《省级...(本文书还有26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