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辩称,首先,《怡和集团金融帮扶新一致行动方案》规定的帮扶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即已届满。2019年6月30日之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以及起诉,已经不需要征得怡和集团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其次,在帮扶期内,虽然各方对利息存在优惠约定,但怡和集团公司帮扶期内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归还本金以及所有的利息,只归还了经过优惠以后的利息,按照双方约定,如果在帮扶期内没有还完本金及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主张相应的债权。因此其...(本文书还有95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