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与被告唐河县东*******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押金30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独资开办唐河县佳美环保节能建材厂。2008年1月10日被告收取原告项目押金300000元。后因国家环保政策等原因,唐河县佳美环保节能建材厂被迫停办。为索要该项目...(本文书还有38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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