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凤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周**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于2022年5月27日第一次退回凤阳县公安局。
补充侦查,凤阳县公安局。
于2022年6月10日补查重报。
凤阳县公安局。
移送起诉认定:2020年10月份左右,在**工程**标段采料点(位于凤阳县**镇**村**队地段)开工后几天,周**驾车到该工地,用车拦路的方式阻碍该工地施工,向施工承包方王**等索要钱财未果。之后,王**将该取料点的取料工...(本文书还有46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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