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居住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的杜家安为给妻子占琴华办理学历提升,向励拓公司转账人民币3万元(案发后,励拓公司已退还),后因上家告知励拓公司无法办理学历提升,公司让被告:田**。
负责对接杜家安退款事宜。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间,田**以能不参加考试即可办证、技能操作找关系、找“枪手”代考、支付报名费、打点人脉等,继续帮被害人杜家安办理学历提升、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等,通过制作虚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截图的方式,先后多次诱骗杜家安转账共计人民币125,580元。2023年11月16日,杜家安至公安机关报案。
2024年3月13日,被告:田**
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到案后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田**家属退赔被害人7.5万元,获得谅解。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杜家安的陈述,相关的微信号、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实,2021年10月其接到自称可以办理老中专毕业证的电话,其正好想给其老婆占琴华办理一个,这样她就可以参加口腔医师资格证考试。加了对方的微信昵称是励拓教育的刘*师,刘*师说不需要培训不需要考...(本文书还有44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