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实有房产证、结婚证、租赁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当事人陈述以及庭审笔录存卷为证。
本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关于原告主张的租金7,650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依约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部分租金,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在微信中已认可欠付原告租金9650元,之后已付2000元,还剩余7650元未付,故原告主张被告承担租金7,650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276元。被告未按照合同约...(本文书还有4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