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孔*与被告湖南泰和********(以下简称:泰和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孔**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海及被告泰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孔*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变更后):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于2020年8月6日签署的《人民调解协议书》;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726882.01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19年1月-4月,原告看到被告在各处(包括抖音等)的关于治愈糖尿病的广告“覃宗升主任通过改良式“胃转流术”术后3-5天,大部分患者血糖恢复正常,1-3个月(最多6个月)实现停针停药;在治愈糖尿病的同时,患者伴有的轻中度眼病、肾病、糖尿病足、皮肤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系列并发症得到好转痊愈,困扰患者的严格饮食控制也可得以缓解,工作生活恢复正常”。原告系糖尿病患者,其平时血糖等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2019年1月-4月期间原告在被告的多次“邀请”下参加了其在原告所在地举办的“通过胃转流术治愈糖尿病”宣传会,2019年4月8日,原告在怀着对美好生活之向往来到被告处接受治疗,被告在为原告做了全面详细检查后于2019年4月12日为原告做了“胃转流术”,并于2019年4月19日安排原告出院。被告在为原告做了详细身体检查后...(本文书还有555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