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瑞公司)与被告赵**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6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柏瑞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柏瑞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销售标有“上海潜水艇洁具有限公司”字样的地漏;2.判令被告就本案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万元整;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依法享有第15192947号“潜水艇”、第4711685号“submarine潜水艇”、第6380388号“潜水艇图形”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潜水艇品牌以其优良的品质和过硬的质量,深受消费者喜欢,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8年11月,经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在“舒心建材”店铺内销售标注“上海潜水艇洁具有限公司”字样的地漏,原告委...(本文书还有21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