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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刁**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粤06民终*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张*因与被上诉人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刁**向张*退还多付的款项476415元;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刁**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未对案涉借款进行合法性审查。1.从张*提交的银行流水可知,张*与刁**之间借款的月利率为10%,且张*已按该利率实际履行。2013年1月张*向刁**借款100000元,刁**于2013年1月12日、23日、24日分六次,向张*转账90000元;后刁**要求张*还款,张*于2013年4月15日向刁**还款100000元,多还了10000元。2013年12月20日张*向刁**借款20000元,2014年1月27日还款22000元,多还2000元。据此可知,张*一审陈述真实,张*与刁**之间借款月利率为10%。2.刁**要求张*按月利率10%计算利息,明显超过了法定范围。本案一审于2021年1月26日受理,根据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本文书还有482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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