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艾**、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艾**、被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艾**、张**连带赔偿刘**医疗费168743.57元;2.诉讼费由艾**、张**承担。事实理由:刘**与张**是老乡关系。张**主要在怀柔区承接一些小工程,然后组织安排人员干活。小工一天工钱为200元左右,大工一天350元左右。2021年7月初,张**通知刘**,其承接了艾**在怀柔区九渡河镇四渡河村宅院的一个“封院”的活,安排刘**去干。前后一共有四个人干,刘**、曹**、张**、张**。干活过程中,因为要等玻璃到货,停了一段时间,然后接着干。2021年7月20日上午,刘**在3米多高的...(本文书还有27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