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原告云南某某**诉被告重庆渝发******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云南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石**、陈**,被告重庆渝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云南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43760.04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648.3元(以243760.04为基数自2021年9月8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2021年12月20日)后续违约金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时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8月20日,原告云南某某**和被告重庆渝发******签订了一份eps线条制作安装合同。合同书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位于昆明呈贡区××地块建设项目外墙eps装饰线条材料供应及安装工程。工期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本文书还有21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