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7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犯盗窃罪,于2024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市双*******指派检察员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及其辩护人周*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市双*******起诉指控:2024年7月18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唐**在成*市双流区××巷××号贺*育发堂店铺内,将被害人赖某某放在桌上的1部蓝色华为牌mate30pro手机盗走...(本文书还有4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