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7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犯盗窃罪,于2024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双*******指派检察员边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双*******起诉指控:2024年3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马**将被害人王*某停放在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南湖立交地铁站a口天桥下的1辆黑绿色的玫瑰之约牌电瓶车盗走,后骑至成都市双流区九龙××旁一空地,将被盗车辆停放于空地上,并将车内电瓶取出后丢弃在南湖立交地铁口旁的...(本文书还有5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