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陈*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与被告陈*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返还房屋,并赔偿被砸坏的房门4000元,防盗门三把门锁100元及接通被强占所影响旧房改造的水暖设施,由施工方计算;2、还清房屋被强占时所产生的物业费1663.20元、公区能耗216元、生活垃圾费324元、暖气费8274元,各计10500元;3、赔偿原告因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04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姐弟关系,原、被告父母于2014年3月28日在他人见证下立下遗嘱,2015年2月26日,原、被告之父亲陈*某去世,同年9月24日其母肖俊书去世。自遗嘱生效一...(本文书还有17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