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安徽某公司;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皖04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9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陆*,女,1954年12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上诉人安徽省某****(以下简称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2025)皖042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9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驳回陆*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陆*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存在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一、一审判决某公司支付陆*逾期交房违约金118456元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既未考虑延期交房存在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项目前两任开发商爆雷等重大情势变更的影响,且一审判决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涉诉标的房屋3#地块**幢**室,该地块整个建设期间爆发多次疫情,导致建设工程数次停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附件11第五条约定,遭遇不可抗力,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交付...(本文书还有389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