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与被告广州永得********(以下或简称永得公司)、陈**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独任制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霍**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永得公司、陈**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5600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990.08元(从2022年7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50%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暂计算至2023年3月26日为5990.08元;2、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上1-2项共计161990.08元。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广州永得********(下称永得公司)于2020年7月开始合作,由原告为被告永得公司进行五金喷涂加工。在双方合作的2...(本文书还有275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