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马*、贺**、周**、张**、张**、许**、宋*、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税收征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案例类型:起诉书
  • 案号平检一部刑诉(2021)*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17-02
  •  
  • 【案例概要】

    本案由平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马*、贺**、周**、张**、张**、许**、宋*、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又以被告人马**、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本院补充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本案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4月6日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5月6日补查重报,办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1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马*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先后注册成立了中宁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宁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宁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罗县**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罗县**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罗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文书还有124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