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韩*辩称:对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划分无异议,对于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与某某保险公司的意见一致,另韩*的车辆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对于赔偿款项应当由某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对于某某保险公司主张非医保用药由韩*承担不同意,应当由某某保险公司全额赔付;韩*曾向原告垫付了3244元。
被告某某保险公司辩称:一、某某保险公司承保了粤xe****号车交强险以及保险限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某某保险公司为原告垫付款项26475.51元,请法院审核其他被告垫付情况并予以扣减。二、针对原告诉请的各项损失项目的意见:1.医疗费,根据有关保险条款约定,对原告主张的合理医疗费用,超出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的费用部分,某某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人即被告韩*通过实名认证的...(本文书还有26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