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黎**因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0)琼0271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黎**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民事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本案。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未援引实体法律规定论证不予受理的理由,适用法律错误,且与已生效的受理此类案件纠纷的判决相抵触。二、集体经济组织认定是否具有成员资格的行为属于决议行为,成员不服确认的有权请求法院裁判,本案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本文书还有5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