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白*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受理后,由本院审判员梁福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玲、贺*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及其委托代理人翁**、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欠款本金200000元;2.判令被告按本金200000元,自起诉之日银行同行业拆借利率的4倍给付借款利息自起诉之日至欠款给付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11月13日,被告父亲从原告手中购买一辆道奇酷威小型客车。双方当场签订车辆买卖协议,约定在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车款,后被告父亲因车祸死亡;后经原、被告双方协商,被告于...(本文书还有10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