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法庭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微信和支付宝对账单以及经公证的店铺内照片,拟证明其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在事故发生前有收入。庭审中,原告称其在受伤前和丈夫在xx家具旁开士多店6年和卖早餐,没有办营业执照,事故发生时车辆上没有东西,就是在进货的路上。
本院认为,公*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法人由于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何**驾驶车牌号为粤x**的小型轿车与原告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所作的事故认定书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认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负此事故责任,应由被告何**对原告所受损害承担100%的民事责任。
关于原告的...(本文书还有16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