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天津三维******(以下简称某某电器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原审被告湖北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原审第三人殷**、原审第三人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24)津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电器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对本案再审,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由刘**及某某公司共同向某某电气公司支付货款149885元。主要理由:1.原审法院对于某某公司与刘**之间究竟是何种合作关系未予调查,对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存在错误,现有其他法院生效判决足以推翻原审判决。2.原审法院在合同责任主体存在重大疑...(本文书还有6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