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西宁某公*因与被上诉人青海某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24)青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立案受理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并于2025年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西宁某公*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高**,被上诉人青海某公*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西宁某公*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为驳回青海某公*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上诉费由青海某公*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对于青海...(本文书还有10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