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与被告太原市化**********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原告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因单位将工种填错,要求被告更改、协助办理退休手续。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本人1980年5月来到被告分厂即太原染料塑料包装材料厂(简称太染分厂,太原染料厂知青对,...(本文书还有337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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