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尤**因与被上诉人罗*县碧*********(以下简称西洋村民委员会)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罗*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作出(2021)闽01民终****号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立案后,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2021)闽0123民初****号民事判决,尤**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尤**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尤**与西洋村民委员会于1985年1月1日签订的《林业生产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承包联合体与西洋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于1992年11月9日签订的《林业生产承包合同》无效;3、一、二审诉讼费由西洋村民委员会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一)施**无权作为《委托书》记载的十七人承包联合体代表与西洋村委会签订《林业生产承包合同》。尤**未授权施**代表十七人联合体成员与西洋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签订《林业生产承包合同》。一审时西洋村民委员会举证的《委托书》上的17人签名,经委托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鉴定,鉴...(本文书还有46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