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厦门爱亦*******与被告尉氏县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厦门爱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白**,被告尉氏县南******经营者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厦门爱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是“暴龙”“bolon”“bolon”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9类商品。“暴龙”“bolon”商标眼镜以优良的品质深得社会认可,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和消费群体,在国内同行业中市场销量一直排名前列,在多家知名电视台、网站、杂志等媒体投放了大量广告,已成为人人皆知的眼镜牌品,社会知名度很高。原告与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书...(本文书还有19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