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刘**与被申请人长沙县合*********、周**、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刘**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上述被申请人共计510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以上保全申请已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保函为其提供担保(保单号:022143****...(本文书还有310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