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女,1977年8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云梦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方*,男,1983年8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云梦县。
上诉人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民财保孝感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杨**、被上诉人方*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2020)鄂09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人民财保孝感分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改判被上诉人方*连带赔偿上诉人损失120000元;2.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杨**承担赔偿责任,未判决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不足。一审认定方*作为实际车主将摩托车借给杨**无证驾驶,对杨**驾驶车辆导致交通事故有过错。但确定赔偿责任时又认为该种过错是基于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基础法律关系是侵权法律关系,只要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对被侵权人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审认为保险公司只能向...(本文书还有23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