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欧派家居********(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公司)与被告郑**、郑*清算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欧派家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郑*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欧派家居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郑**、郑*清偿原青岛欧派聚能电器有限公司欠原告欧派家居公司的债务本金8311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以8311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利息为6836元,本息暂合计89953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郑**、郑*承担。在庭审中,原告诉请1变更为:请求判令被告郑**、郑*清偿原青岛欧派聚能电器有限公司欠原告欧派家居公司的债务本金16569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其中(2021)鲁02民初**...(本文书还有29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