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4日11时20分许,被告人双*驾驶×××号科雷傲牌小型越野客车,刘*、王*2在车内乘坐,该车在x302牙伊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48公里394米左向弯道处,车辆发生侧滑撞至水泥桥西侧桥头后失控,行驶至北侧路基下,造成王*2死亡,双*、刘*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牙克石市公安局交巡大队认定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2、刘*无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双*主动拨打报警电话。
另查明,被告人双*驾驶的×××号科雷傲牌小型越野客车由王*2在中国太平****************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被害人王*2乘坐×××号科雷傲牌小型越野客车,车辆发生侧滑撞至水泥桥西侧桥头后失控,行驶至北侧路基下,造成王*2死亡,王*2死亡时尸体处于车外。被告人双*与刘*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刘*经济损失13万元;被告人双*与王**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王**经济损失12万元;被告人双*取得了刘*、王**的谅解。...(本文书还有20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