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银消费******与被申请人石**、赵**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中银消费******称,请求对被申请人石**、赵**提供抵押的坐落在温岭市xxx[浙(2020)温岭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的房地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借款本金170465.80元、律师代理费5113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利息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1%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贷款余额的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以上利息、违约金合计以月利率2%为限),暂算至2022年2月28日为191505元。事实和理由:2020年8月10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新易贷-乐享贷]消费金融贷款使用合约》(以下简称“合约”),约定申请人...(本文书还有11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