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平安***************(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与被告刘**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被告刘**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保险公司诉讼请求:1、被告刘**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57,736.1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刘**承担。
被告刘**辩称:1、对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没有异议,是唐德安开车把我撞飞差不多2.5米远,我当场晕死在田里15分钟,当时是小车司机报的警,报警后他把我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0天,医生要求我继续住院,我实在没钱住不起就出院回家了。2、司机总共垫付医疗费2,000元,及花费1,000元雇请护工,我自己出了1800多医疗费。3、我是二〇二一年阴历十月初三买的摩托车,我在阳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4、我就一个儿子,且去外地上门去了,我现在家里一无所有,根本赔不起。
经查明,2022年2月6日16时14分许,...(本文书还有13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