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赵**因诉被申请人安徽省宿******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皖行赔终****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件现已审查终结。
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埇桥区2019年度第10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征收案涉挂钩项目集体农用地。2020年3月10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对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进行公告。赵**系宿马园区苗庵村赵*村赵*三组居民,1995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分得两块承包地,分别系村南地和西南地。其中,村南地位于2019年第10批次征地范围之内,西南地不在征地范围内。因建设宿州泰盛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需要,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马园区管委会)强制清除案涉土地上的树木和附着物。2020年1月10日,苗庵村赵...(本文书还有26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