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市普*********(以下简称真如工贸公。
司)以被申请人上海真如**********(以下简称真如。
水产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条件后,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真如水产公司进行清算。本院依法通知了被。
申请人真如水产公司,真如水产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1-本院查明:被申请人真如水产公司经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9年10月10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09年10月9日届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股东为上海大诚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诚公司,持股比例90%)、真如工贸公司(持股比例10%)...(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