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陆**、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1)桂民申*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男,1951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再审申请人陆**因与被申请人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陆**再审申请称,首先,一审法院未能准确认定主体资格,案涉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为此先后提起四次诉讼。其次,原审法院不能以买卖双方未结算而不予支持陆**的诉请。关于本案交易情况,买卖双方对于第一次交易的单价不存异议,对交货数量存在异议,约定交货300吨,实际收货180吨。另有120吨没有实际交付而是由杨**代为销售,杨**应将销售所得支付给陆**或冲抵随后的货款。后五次交易数量没有异议,单价存在异议,单价应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认定。关于运费问题,陆**认可卖方垫付两次运费共计11765元。按照以上内容,陆**实...(本文书还有122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