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太谷县美********(以下简称美旭合作社)与被告盛景国信(北京)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国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1日立案。
盛景国信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其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太原龙投远洋晋春秋室外景观工程(苗木采购)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实际经营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远洋光华国际**座**层,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号为申请人注册地,故本院应...(本文书还有46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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