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王**、王**、王**、王**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采取独任制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刘*1、康*,被告王**、王**、王**、王**及王**、王**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杨**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原、被告依法继承父亲王*6、母亲宋某1名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栋x门x号房产;2.本案诉讼费按照原告、被告继承房产比例分担。事实与理由:王*6、宋某1是原告王**和被告王**、王**、王**、王**的父亲、母亲,宋某1于2020年3月12日病逝,王*6于2020年6月25日病逝,王*6、宋某1病逝后,留下房产一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栋x门x号,x京房权证石字第xxx号,建筑面积:75.41平方米**房产所有人:王*6。王*6病逝后留下房产分配遗嘱书,原告与被告因该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本文书还有40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