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秦**因诉被申请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甲(以下简称港区某甲)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1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秦**申请再审称:1.一审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组成合议庭,认为港区某甲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属于使用猜测和推断的行为代替秦**表达不真实的意思,不具有合法性。二审裁定书显示,港区某甲承认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却认为处理结果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错误。2.秦**多次调阅庭审笔录遭拒,一审、二审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的所有证据均未采纳,也未说明原因。3.就秦**举报微信名元某利用朋友圈虚假宣传首付分期问题,港区某甲调查后于2024年5月8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本案中行政机关在依法应当履职的...(本文书还有265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