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公司辩称,一、再审申请人工投公司与被申请人竹根公司、宝丰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黔27民终****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不当予以了纠正,其终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是客观的、公正的和严谨的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制精神,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在依法治国过程中不断化解矛盾、切实解决问题,才能传递法治的好声音,汇聚和谐的正能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充分践行了“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2018年5月28日,工投公司、宝丰公司与竹根公司三方签订《加工协议》,由工投公司和宝丰公司共同委托竹根公司按照宝丰公司的所谓“新技术”设计图纸资料和要求,加工制作一台wns2-1.25-q燃气蒸气锅炉宝丰公司提供技术,工投公司出资,共同委托竹根公司按照宝丰公司提供的技术图纸和要求加工制作,加工制作等费用共34万元整上述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工投...(本文书还有45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