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三起犯罪事实还有以下经庭审质证认证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廖某的证言,证实她是王**的奶奶,王**有点智障,手脚动作不方便,在湘东特殊学校读书,其父亲残疾并已离异,所以跟着其叔婶和自己生活在香榭帝景**栋。(2018年3月10日)晚上给其洗澡时发现其左乳头肿了,儿媳张建红帮忙问了后才知道是被匡**猥亵了三次,所以报警。
2、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他是王**在读湘东特殊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王**除了腿有点瘸,说话语速慢些外,其对事物的基本认知是有的,头脑比较清楚,对身体各部位都知道,会自己上厕所,但她容易轻信别人。
3、辨认笔录、办案说明,证实被害人王**辨认出匡**,被告人匡**辨认出被害人王**。
4、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办案说明,证实被告人匡**和被害人王**分别指认猥亵的现场。被告人匡**指认在香榭帝景**栋**单元**楼杂物间发生猥亵的,也就是被害人王**陈述的车库。
5、被害人王**婶婶张建红提供的照片三...(本文书还有20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