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legs*********(以下简称legs公司)与被告苏*正邦******(以下简称正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3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legs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正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legs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正邦公司接受退货并返还legs公司货款22762.43美元,承担运费7883.7波兰兹罗*;2.判令正邦公司承担legs公司因通过诉讼向正邦公司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预计运费7883.7波兰兹罗...(本文书还有108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