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廖**与罗**、中国平安******************等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湘042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0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17日23时,被告罗**持b1b2型驾驶证驾驶桂a7××**小型客车在衡东县洣水镇中医院后门倒车时,遇阳淑芬(另案处理)驾驶衡阳3011565二轮电动车搭乘原告廖**同向在后,因罗**驾车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两车相接触,致阳淑芬、廖**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衡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廖**、阳淑芬无事故责任。

    廖**受伤后先后在衡东县中医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78天。2023年2月24日,衡阳市中天司法鉴定所鉴定:廖**因交通事故致左踝部周围韧带损伤,不构成伤残;误工90天,住院期间有陪护,营养期60日。

    事故发生后,被告罗**为原告垫付医疗费2000元,被告平安保险垫付医疗费9000元。

    罗**驾驶的桂a7××**小型客车在平安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在太平保险投保...(本文书还有194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