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山西梅园********(以下简称梅园工贸)因与被申请人华融国际********(以下简称华融信托)及一审被告山西梅园**********(以下简称梅园华盛)、山西中凯********、灵石县燃*********、山西中凯*************、李**、张**、李**、李**、李**、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9)最高法民终10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梅园工贸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审法院认定再审申请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五份《用款申请书》中,除再审申请人认可的一份外,其余四份《用款申请书》上的公章与再审申请人的公章不同,系伪造印章。(二)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被申请人拒绝向法庭出示四份复印的《用款申请书》原件,拒绝向再审申请人展示电子邮件内容...(本文书还有27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