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7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尹**犯盗窃罪,于2024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双*******指派检察员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尹**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双*******起诉指控:2024年6月10日晚,被告人尹**与被害人龚某某一起在其朋友家喝酒后,一同回到被害人龚某某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街道××社区××组××号家中休息。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尹**趁被害人龚某某睡着后,将其1部oppoa2pro手机窃取,并随即离开被害人龚某某家。...(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