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苏州某某********诉被告盘龙区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州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祖**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盘龙区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抖音平台“小月和子玲”的商品销售页面使用原告作品;2、判令被告在上述店铺内显著位置公开道歉和声明,以消除因其侵权对原告造成的不利市场影响;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原告苏州某某********对抖音号**770“莉莉织物lmg高定号”发布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和相应的市场竞争权益,包括使用或授权其他主体使用拍摄形成的作品以及对侵害该等作品知识产权及竞争权益进行维权的权利。原告完成涉案作品后,通过上述抖音...(本文书还有30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