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以临检刑诉[2022]3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高光志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史振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及辩护人于**、被告人张**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临*******指控,被告人袁**于2022年1月至3月份,通过上线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王*科村村民张某坤(另案处理)获取他人电话信息,利用张某坤传授的话术,冒充淘宝、京东等单位的客服人员拨打电话,以发红包方式引诱他人进入诈骗微信群。后又发展被告人张**为其下线,并从中赚取差价,被告人袁**通过微信账户接收上线张某坤支付的费用共计20020元,赚取差价非法获利7280元。被告人袁**于同年11月11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退缴了违法...(本文书还有12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