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孙**、中国人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内0429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原告孙**与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赵**、张**、张**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岳**、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韦**、被告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张**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22906.64元、住院伙食补助17100元、营养费15600元、误工费38528.39元、护理费23495.4元、残疾赔偿金12234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元、二次手术费12000元、辅助器具费800元,合计357276.43元。事实和理由:2020年9月30日21时许,被告赵**驾驶蒙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津b×××××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赤凌公路**号km+100m路段右转弯驶入道路时,与被告张**沿赤凌公路由南向北驾驶的蒙d×××××号小型轿车(载着原告)相*,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原告受伤。经宁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赵**、张**均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本文书还有466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